[公告] 3月08-10日 丙級水上摩托車教練班
人氣790
102年海洋環境暨水上摩托安全教育訓練講習實施計畫
一、宗旨:為提升海洋環境維護及水上救難能力;並積極推廣水上摩托車駕馭安全常識,
減少相關事故發生,特邀水域救難團體、消防、海岸、海巡單位及從事水上摩
托車活動有關之業者,舉辦「水上摩托車駕駛與救難技術訓練」,藉由訓練達到
救災防溺及推廣水域活動安全教育之目的。
減少相關事故發生,特邀水域救難團體、消防、海岸、海巡單位及從事水上摩
托車活動有關之業者,舉辦「水上摩托車駕駛與救難技術訓練」,藉由訓練達到
救災防溺及推廣水域活動安全教育之目的。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三、學術諮詢單位: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
四、主辦單位: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
五、承辦單位:屏東縣水中運動協會、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水上摩托安全教育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安東集團、夏都沙灘酒店
七、講習日期、地點:
(一)室內課程(學科):第一梯次時間:102年3月5日(星期二)
第二梯次時間: 102年3月8日(星期五)
地點:墾管處研習中心(94644 屏東縣恆春鎮墾丁路596號,TEL:08 -886-1321)
(二)室外課程(術科):第一梯次時間:102年3月06-07日08:30~17:30(星期三、四)
第二梯次時間: 102年3月09-10日08:30~17:30(星期六、日)
地點:佳樂水港口溪或大灣
八、參訓資格:年滿18歲,高中(職)以上畢業(含同等學歷) 持有行政院體委會認可單位
(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紅十字總會、水上救生協會、游泳救生協會、海軍爆破隊
退伍軍人協會、中華海浪救生總會、台灣慧行志工游泳救生協會)核發之救生員
證照之國民。
(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紅十字總會、水上救生協會、游泳救生協會、海軍爆破隊
退伍軍人協會、中華海浪救生總會、台灣慧行志工游泳救生協會)核發之救生員
證照之國民。
九、訓練器材:
1.水上摩托車四部。
2.魚雷浮標四支。
3.無線電通訊器五組。
4.長背板2塊。
5.頭部固定器、頸圈各2組。
6.水上摩托車救援滑橇2塊。
7.攜帶式大型急救背包(含3合1給氧系統)。
十、訓練服裝:
1.共用裝備:救生衣12件、頭盔12頂各輪流使用,。
2.個人裝備:防寒衣、防滑鞋。
十一、訓練師資:
由本會水上摩托車教練及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水上摩托車救援訓練授課教練團、
大鵬灣水上極限運動協會水上摩托車教練團擔任。
大鵬灣水上極限運動協會水上摩托車教練團擔任。
十二、訓練人數:40人額滿。依報名順序至額滿為止,以繳交完整資料及費用者為優先。
十三、訓練教材:由教練團編輯交由本協會印製。
十四、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2年02月25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十五、訓練費用:學員每人繳交新台幣4000元(含保險、便當、教材、證照費)中途
退訓者,概不退費;經費不足部份,由協會函文有關單位申請配合活動經費。
退訓者,概不退費;經費不足部份,由協會函文有關單位申請配合活動經費。
郵寄掛號:報名費一律劃撥匯款,劃撥帳號:41885591;戶名:中華民國水中運動
協會。填妥報名表,連同劃撥收據、身份證及救生員證正反面影本、二吋照片2張
掛號郵寄至【826高雄市梓官區信義路68巷10號】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秘書處
收,才算完成報名手續。
協會。填妥報名表,連同劃撥收據、身份證及救生員證正反面影本、二吋照片2張
掛號郵寄至【826高雄市梓官區信義路68巷10號】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秘書處
收,才算完成報名手續。
十六、發證:全程參與無缺席、學術科測驗成績合格者,由協會函中華民國體育總會核備
申 請核發「丙級水上摩托車教練證」。
申 請核發「丙級水上摩托車教練證」。
十七、保費:所有受訓人員,訓練其間一律投保貳佰萬元意外險,由協會負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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